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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代理报检企业年审的通知
2015年0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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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代理报检企业:
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单位管理办法》(2014年第161号令)的要求,自2015年3月始我局将对北京地区代理报检单位开展年度审核工作。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(一)受理申请时间:请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前向我局通关处提交年度审核申请。
(二)审核时间:我局将于5月底前完成代理报检企业年审。
二、年审单位范围:
2014年3月1日前进行备案的代理报检企业。(备案登记号在100910001-1100910714之间的代理报检企业)
三、所需提交材料:
参加年审的代理报检企业需提交2014年度的《代理报检业务报告》。报告的内容包括:企业基本信息、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情况、报检业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、报检人员管理情况、报检档案管理情况、报检业务情况及分析、报检差错及原因分析和自我评估。
请各代理报检企业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按时提交年审材料。
联系人:王朝晖、李明 联系电话:58619023、58619193
特此通知。
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
2015年3月11日